2009年12 月24日,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舉辦記者會,由參與本屆哥本哈根氣候變遷會議的三位環盟代表,王俊秀會長、台大大氣系徐光蓉教授、以及東海化學系退休教授林碧堯,出席報告此次會議的見聞與結論。三人認為,此次會議雖未獲得具體明確的結論,但未來國際社會仍會持續推動減碳議題,台灣政府應見賢思齊,在國內制訂具體減碳目標與時程。
徐光蓉表示,此次會議由工業先進國、大量排放碳的開發中國家與非洲、小島國家等低度開發國三大集團對於三個主要議題彼此之間拉鋸角力為主軸。三大議題包括:
- 1. 工業國家減碳目標
- 2. 大量排放碳的開發中國家的減量監督機制
- 3. 工業國家要出多少錢推動減碳
小島國家對於全球升溫造成的國家滅頂危機,有最直接的利害關係;而排碳量大的開發中國家,卻又認為國內人均排放量尚低,仍有成長空間而抗拒減量承諾。工業先進國間對於減碳的程度,應投注多少資金等等,亦爭論不休。
最後在12月17日晚間由美國和中國、南非、印度、巴西四開發中國家(縮寫B.A.S.I.C)草擬出一份「哥本哈根協議」,主要內容為:
- 1. 自工業革命前算起,全球平均溫度上升需控制於攝氏2度以內。
- 2. 2012年前,工業國家提供300億美金協助開發中國家減碳,並於2020年前,每年提供1000億美金。
- 3. 並要各國在2010年2月1日前,向聯合國提出2020年減排目標。
徐光蓉表示,依據聯合國的政府間氣候變遷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 提供資料顯示,如欲將升溫控制在攝氏2度內,到2020年,全球需比1990年時減少排放40%的碳,但目前各工業國的承諾不一,例如美國只承諾到 2020年減量17%。因此此份協議雖訂出一個目標,但卻缺乏對於減碳比例與時程的強制性。而此份協議詳細內容,將會在氣候變遷會議的後續討論架構內,持續協商。
台灣環保聯盟會長王俊秀表示,正因為此次協議沒有明確目標,台灣政府更可以展現其減碳的企圖心,做得更多更好。徐光蓉認為台灣應於目前的《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中,明確訂出碳減量的具體數字與時程,才有可能實際約束國內的碳排放量,以符合國際社會的減碳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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