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談什麼:京都議定書將於2012年到期。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的締約國(包括美國)必須要討論出接續京都議定書的框架性國際協議,來約束溫室氣體的排放。或者是延續京都議定書的效期,但當然內容必須修改。
以下是談判桌上數個主要議題:
●限制排放量:
- 聯合國從上屆到本次會議前,都在募集各國的政治減量承諾,也就是在2020 年之前減少多少廢氣排放量,而這是全球邁向2050年每年碳污染減半目標的重要墊腳石。
- 然而減廢必須付出能源使用效率及改用潔能科技所帶來的經濟成本,在經歷今年的金融危機之後,這項價格因素更加受到矚目。
- 富裕國家被歸咎為今日地球暖化的罪魁禍首,也較有能力對抗暖化。然而,明日可能爆發的夢魘主要來自開發中國家。目前開發中國家的廢氣排放量已佔總量一半以上。
- 也因此新的協議內容會更加重視開發中國家的減排責任,雖然中國、印度等國都已經提出政治減量承諾,但都有模糊地帶。
- 這一點是會議成敗關鍵。
- 目標是調動資金來幫助開發中國家轉型為低碳經濟,並支援對抗氣候變遷的措施。
- 較貧窮的國希望工業化國家承諾每年提供約1%的國內生產毛額(GDP),相當於4000億美元左右,資助對抗氣候變遷。歐洲聯盟估計,他們在2020年以前,每年需要1500億美元來對抗地球暖化。
- 目前提出的方案是,成立一個專門協助國際投資窮國氣候調適的金融機構,類似世界銀行的角色;另一方案則是直接透過世界銀行等既有的國際投資機構。這方案會與經費問題一起被討論到,不過此次不一定會有定案。
- 對窮國的氣候調適國際投資,可能壓縮到既有的扶貧計畫。這部份已經有慈善團體注意到。
- 儘管開了兩年的會,卻很少花時間討論關鍵且可能引爆政治爭議的協議法律位階上。意思是說,各國都是政治承諾,口頭說說可以不做,沒有國際法來約束大家務必要做到基本的目標。因此環保團體與聯合國公約組織都希望在新協議中有一定的法律約束性的文字。
- 美國不支持1997年京都議定書是因為該協定書在遏制排廢量目標上,僅規範工業國家而不規範新興大國。美國正推動一種想法,也就是各國做出承諾並以「報告並驗證」這種遵守規範的方法為基礎,而不要嚴格、可在國際間強制實施的處罰條款。
- 各國目前的政治態度仍舊比較姑息,對於不利於自身國家的項目,比較不希望有法律約束。而跳過這一點,談判進展的會比較快。因此這一點可能會比較快被犧牲。
- 擁有廣大森林的熱帶國家正極力爭取一項計畫(REDD),藉由這項機制,保留林地的國家能夠獲得財務上的獎勵。林地被視為吸收空氣中二氧化碳的「水槽」,也就是所謂的碳匯。
- 砍伐森林損失森林的碳匯能力,普遍認為因此增加的碳排放約佔世界上溫室氣體排放的1/5(但有科學家認為此一數據為高估)。
- 然而,這個計畫有著實務上的問題。比如說,要如何衡量保育成效?要如何防止詐騙和貪污?再者,要如何確保發展中國家技術轉型及其他援助所需的資金不會耗盡?
- 此外,「全球碳計畫」(Global Carbon Project)召集逾30名氣候專家並在11月提出報告指出,森林濫砍在全球排廢所佔的比例已下滑,從20%降至12%。
- 另一方面,目前發現泥炭沼澤(半發育的煤炭)也有高度的碳匯能力,卻因為能源需要與棕櫚樹墾殖而被大量破壞。世界各國仍無法有效提供對策。
- 許多森林是原住民的傳統領域,但國際間討論REDD時,原住民無法參與。當REDD納入財務機制引入財團進駐時,原住民可能受到限制或驅趕,或是領土直接遭受剝奪。目前的REDD文件中完全沒有處理這些議題。
- 在京都議定書中寄望以碳交易方式作為有效促進溫室氣體減量的誘因。不過在試行與實施的這幾年來,正反意見雙方仍爭辯不斷,連環保團體間也有不同立場。碳交易會是此會議期間,被抗議的標的,但會議不一定會處理這個議題。
3 comments:
會議剛公布了協議文本,尚待與會國簽署…
真是差強人意的結果(丟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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